校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所):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2018年度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申报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一)申报人根据课题内容,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选题申报,不得更改题目。申报内容须围绕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的任务和工作要求,紧密结合珠三角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体现学术前沿,体现理论创新,兼顾战略性、应用性和实效性。
(二)课题的申报、评审、经费管理、结项、成果应用等均按照《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执行。
(三)课题负责人须与省规划纲要办签订合同,课题结题时间统一为2018年11月30日。
二、申报要求
(一)一个课题最多只能确定两名负责人,如确定两名负责人,则分设课题第一、二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是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课题的实质性研究工作。鼓励课题负责人组织跨学科、网络化的研究团队。
(二)每位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课题。
(三)本年度课题的最终成果统一以研究报告的形式体现。结题时须同时提交研究报告的完整版和简要本,完整版一般要求3万字以上,简要本要求3千字以内。
(四)每个课题预算9万元人民币。
申请人下载并填写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及设计论证活页(一式六份,A4纸双面打印),并由二级单位汇总提交。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遴选、审核及修改,请在2018年7月4日前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我处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316/东莞校区格物楼2B305室),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85308207@qq.com。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电话:020-37206572
附件:
1.关于2018年度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申报通知
2.2018年度珠三角改革发展研究课题(非定向委托)申报材料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