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下发《〈广东华侨史〉2018年专项课题招标公告》(以下简称为《公告》)。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宜详见如下:
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 投标人须为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或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团体及个人。
二、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正确,不得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和行为。
三、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开展所选投课题研究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具有相关课题研究经验与研究业绩。
四、 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所选投课题领域有相关的研究成果。
五、 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任何挂名或不担当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六、 招标课题原则上要求2-3年内完成。作为最终成果的专著要求10万字以上,其学术规范参照学位论文的形式,每个课题都要有学术史回顾,但不要求发表阶段成果。史料整理与翻译等非研究类别的形式在课题合同中另外约定。
七、 本次课题招标采用项目指南的形式发布(见附件1),择优选出15个课题立项,经费资助金额为15万元/个课题。
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核及修改,请各院系在2018年5月8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85308207@qq.com,纸质版提交我处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316室/东莞校区格物楼2B305室)。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电话:020-37206572
附件:
1. 《广东华侨史》2018年度专项招标项目课题指南
2.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特别委托项目申请书
3.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广东华侨史》特别委托项目预算表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