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2-18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广州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穗社规办[2017]2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指南》及相关管理办法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课题设置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从“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广州实践”二个方向列出参考选题75个(详见附件)。
   可申报的课题类别是智库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以及共建课题
   1. 智库课题
   智库课题是研究广州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课题研究必须紧扣广州现实,立足转化应用,预期研究成果必须抓住主要问题,提出破解问题的思路和有实用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智库课题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广州实践”系列选题里择题申报。智库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0万元。
   2. 一般课题
   一般课题包括应用研究课题和基础研究课题。《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提出二个方向参考选题75个,申报者可在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也可在参考选题的框架下自行确定研究题目,或者自行选题申报。自行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应用研究课题的选题以广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导向,注重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对策性;基础研究课题的选题为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基础理论和学术上有前沿性、创新性的研究课题。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万元。
   3. 青年课题
   青年课题选题与一般课题的选题相同。青年课题每项资助研究经费3万元。
   4. 共建课题
   共建课题选题与一般课题的选题相同。共建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原则上每项3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广州地区大中小学校、科研单位(包括民办科研机构)、党校、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参加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申报。
   2. 申报人必须为课题负责人,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任务。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申报。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的申报。鼓励理论研究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3. 已获国家社科基金、广东省社科规划立项资助以及获《广州大典》和“广州历史文化研究”项目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已承担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广州大典》和“广州历史文化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2018年度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已获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科学研究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
   4. 智库课题的申报人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课题的申报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青年课题的申报人年龄和课题组排前二位成员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必须符合1982年12月15日后出生的条件)。
   所有项目申报必须通过“广州市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系统”(http://shenbao.gzsk.gd.cn/login)进行申报,未有申报帐号的项目负责人,请自行在申报系统上注册。
   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核及修改,请各系部在2018年1月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85308207@qq.com。待我部审查确认后提交纸质申请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六份)。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电话:020-37206572

附件:(下载)
1.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指南
2. 2018年度广州市社科规划课题参考选题
3. 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三五”规划管理办法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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