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1-29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169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根据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申报要求
   1. 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应紧密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中有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内容,并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研究和解决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经征集选题并组织专家论证,设置了《2018年度广东省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本次申报工作需按照申报指南所列的课题题目进行选题论证,不得修改和自拟题目。
   2. 申报人需具有高级职称,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声望,学术梯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且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保障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良好条件。申报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应能保障充足的研究时间。
   3. 申报项目需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主攻方向,论证严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可行。
   4. 申报项目要重视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跨学科、跨学校和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与教育行政部门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5. 项目研究要注重时效性。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提倡以研究咨询报告作为主要成果形式。要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对于合作教育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调研报告、咨询建议等,要加快研究进度,按时间高质量完成。
   6. 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凡承担我厅重点、重大项目尚未结项的主持人一律不得申请。按规定予以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未满三年也不得申请。
   7. 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资助。省财政给予每个立项项目15~20万元的资助经费。
   8. 每个单位的申报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项。部分在基础教育学方面研究基础好、实力强的单位可适当增加申报限额(另行通知)。
   申报方式及时间节点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核、遴选及修改,请负责人在2017年12月5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85308207@qq.com。经专家遴选公示后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电话:020-37206572
 
附件:(下载)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8年度广东省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3.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报书(高校)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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