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9-29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申报通知》(粤社科规划办通[2017]30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包括: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历史学考古学、中国文学语言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传播学、图书馆情报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新兴交叉学、港澳台特区问题研究、华侨华人国际问题研究、艺术学、教育学、心理学。
   二、 申请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在研省部级、国家级课题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三年内省社科规划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但可作为成员参与。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项目负责人,须由两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已立项的国家和省社科规划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对于获立2017年度省社科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学科共建项目不重复立项。
   三、 经费安排
   学科共建项目每项经费4万元。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分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时完成课题研究或最终结项鉴定为不合格的项目将予以撤项,项目未拨付的预留经费不再退回。
   四、 材料报送
   学校将按有关要求择优限项上报。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核及修改,请各单位统一汇总并于2017年10月16日前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学科共建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提交至学科与科技管理处,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85308207@qq.com,以便学院按时上报。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电话:020-37206572
 
附件:
1.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学科共建项目申报通知
2.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学科共建项目申请书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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