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2017年《广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通知》(粤社科规划办通[2017]1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果申报要求
(一)申报的成果必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包括:
1. 结项等级为“良好”或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或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
2. 受到其他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截至申报时已经结项的项目成果;
3. 全部完成但未受任何资助的成果(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完成的成果除外)。申报的成果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
(二)申报成果的形式为专著或研究报告,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
(三)申请人必须是所申报成果的第一作者。申报的成果须由三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推荐人须承担信誉责任。
(四)申报成果的范围包括省社科规划全部20个学科,跨学科的成果要按照“优先靠近”的原则,选择一个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广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汇总填写2017年《广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汇总表,于2017年9月11日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6套及成果概要6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电子版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方式:020-37206572 85308207@qq.com
办公室:广州校区办公楼316室/东莞校区格物楼2B305室
附件:(下载)
1.2017年《广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通知
2.2017年《广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汇总表
3.《广东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