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申报2017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5-24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国家民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主要资助对民族工作和民委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尤其是时效性、针对性、应用性强的成果(含学术专著、研究报告、资料汇编等),通俗读物、论文集、教材、软件、译著等不在资助之列。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人须有依托单位,能够提供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二)每位申报者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的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
   (四)申报人目前未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
   (五)如有下列情况,不得申报:
   1.成果完成不足80%,尚不能在已有成果基础上进行转化;
   2.成果的核心内容已经出版或发表;
   3.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严重不符合学术规范;
   4.已获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研究成果。
   三、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申报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课题申请表”和“成果介绍活页”(成果介绍活页及申报成果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个人信息)。请在报送时间内提交申请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申报成(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果各一式四份纸质版,并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85308207@qq.com。
   四、报送时间
   2017年度后期资助项目拟于7月、12月组织2次集中评审,第一次集中申报时间为5月20日—6月20日,第二次集中申报时间为10月20日—11月20日,第二次申报不再另行通知。为确保有足够时间对项目进行审查及修改,请各院系在2017年6月13日前、11月13日前提交有关材料。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电话:020-37206572
 
   附件:
   1.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2.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课题申请表
   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成果介绍活页
 

学科与科技管理处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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