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2016]13号 关于转发广东省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0-12 点击数:

科技[2016]13号


院内各单位: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广东省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粤社科奖[2016]1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及附件内容,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1.广东省个人或集体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著作(含专著、译著、古籍整理、通俗读物、工具书),公开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以及被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省直厅级以上单位及大中型企业采纳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等研究成果,可申报本次评奖。
   2.成果必须由主编(或第一主编)、第一作者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
   3.申报评奖的研究成果,其主编(或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必须是我省的人员或集体。在评选时限内调入我省的人员,且在评选时限内未参加过同级别评奖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

二、 申报程序
   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个人和集体,须认真填写由省评奖办统一制定的申报评审表(可从省社科联网站、省社科规划网下载,网址:http://www.gdskl.com.cnhttp://www.gdpplgopss.gov.cn),并在2016年10月31日前提交《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提交材料数量请向联系人询问。
   
   联系人:吴丹莹
   联系方式:020-37206572    85308207@qq.com
   办公地点:广州校区办公楼316室
 
附件:(下载
   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2.广东省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
 


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部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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