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精品课程建设和重点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7-01 点击数:

中新学科〔20101

关于申报精品课程建设和重点课程建设

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一流课程是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载体。因此,《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院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若干意见》(中新院[2010]35号),将精品课程建设列入重要内容并提出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从师资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教材编写、教学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加速我院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扎实地培育孵化我院的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逐步构建和优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提高我们的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也为我们今后申请省级、国家级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奠定基础和创造条件。现将两种课程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内容与要求

1.精品课程建设内容和要求,请见《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关于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中新院[2010]41号);

2.重点课程建设内容和要求:

1)以科学的教学理念为先导,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制订合理的、具体可行的课程建设规划;

2)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课程教学队伍;

3)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条件的改进,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计课程内容和教学,成效显著;      

二、院级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的课程原则上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在学院连续开设了三年以上,课程负责人为本院专任教师,且近三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两次,精品课程要求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重点课程要求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2.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讲义)、教案、教学进度表、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等教学文件齐全,教学效果良好。其中,已建成课程支撑网站或已完成优秀课程建设、网络课程和多媒体课件建设任务的课程将优先给予立项和支持。

3.精品课程组教师不少于3人,重点课程组教师至少有2人,且人员结构合理,并均有承担该课程的教学任务。

三、院级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立项申报程序

课程负责人向系(部)提出申请,或由各系、部推荐申请,填写课程建设申报材料,(表格可从院学科建设与合作交流部领取或从本部网页上下载),系(部)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公示通过后,学院批准并公布立项。

四、院级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立项资助经费管理

本次拟立项课程建设10项左右,建设经费实行主管职能部门把关管理,分期分类投入,课程组具体使用、财务部门按项目预算分期拨款的机制。精品课程建设每项资助2万元,前期启动经费6000元;重点课程建设每项资助1万元,启动经费5000元。项目建设期限原则上精品课程为三年、重点课程为两年。学院将组织对立项项目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根据项目进展和具体情况酌情追加建设经费或取消立项。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将在院级项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

五、其他方面说明

1.请各系(部)认真制订本部门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计划,组织好申报工作,原则上每个系(部)的申报不超过两门课程。

2.课程建设立项申报时间是2010518日至 31日。

3.项目经学院审核同意后,项目申报者须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课程建设工作,如期完成任务,并向院网络中心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相关资料的电子课件与文档,实现课程建设的辐射和推广。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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