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度省级学校德育创新项目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5-28 点击数:

院内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2015年度省级学校德育创新项目立项的通知》(粤教思函〔2015〕25号)转发给你们。其中我院李中生副院长和吴素香教授获得本项目的立项,请获立项的老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期实施项目。

  

      学科建设与科技发展部 
    2015年5月27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度省级学校德育创新项目立项的通知
粤教思函〔2015〕2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小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学校德育创新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思函〔2015〕5号)精神,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5年省级学校德育创新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省级学校德育创新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评审专家组的网络匿名评审,共评选出高校德育创新项目193项,其中重点资助项目38项,重点非资助项目37项,一般项目118项;评选出中小学德育创新项目 316项,其中重点资助项目30项,重点非资助项目36项,一般项目250项;重点资助项目给予省财政资助项目经费每个10万元,资助总额为680万。经公示无异议,现予以正式立项,并就做好项目管理和研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各高校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项目正常开展和研究质量,可从“创新强校工程”等项目经费中为德育创新项目的推进提供条件保障,并按《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协助做好有关项目的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省财政资助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二、各项目负责人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期实施项目。项目实施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成果既要有理论价值,又要有实践推广和应用价值,提倡以研究咨询或项目实施报告作为成果形式。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2017年5月1日前结项;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2016年5月1日前结项。不按时结项者,不得继续申报新项目的立项。因研究未能完成的,最多可申请延期1年结项,1年后仍未结项的,依照规定撤销项目。
        三、重点资助项目同时列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研究项目(德育专项);重点非资助项目和一般项目中高校德育创新项目列入2015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中小学德育创新项目列入2015年度广东省中小学德育科研课题。
        四、结项时请填写《2015年度省级学校德育创新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交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同时提交项目成果(各一式1份)。
联系人:周中桅,电话:020-37627462,020-37628205(传真),E-mail:gdgxszk@163.com。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5月6日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度省级学校德育创新项目立项的通知
附件一:2015年省级德育创新项目立项名单(高校)
附件二:2015年度省级学校德育创新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
附件三:2015年度省级学校德育创新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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