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工作职能介绍

作者: 时间:2025-05-29 点击数:

 科研处是我校执行国家科技政策法规、落实国家科研发展方针,对全校各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实施管理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

 主要职能为:负责全校的科学研究、科研奖励、知识产权管理、科研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科研平台建设、科研团队建设、学术活动(讲座、论坛、研讨会、沙龙、科技月和学术月等)、学术交流、科普活动、学术道德、学术伦理和学风建设等工作;同时协助管理学校设置的科研机构,如粤港澳应用数学中心东莞分中心(筹)等高层次科研创新平台等。科研处通过各项职能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育人工作,将科研育人、科研诚信教育和服务育人贯穿于科研管理的各个环节,助力学生成长成才,为学校人才培养贡献力量,推进科研促进教学。


(一) 科技管理科主要职能

(1)负责研究和制定学校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和科研政策,负责开展项目发展规划、项目组织及科研绩效评价;

(2)制定、实施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3)负责二级单位科研发展规划及目标管理、发展能力评估;

(4)根据国家、省、市等相关科研部门的要求实施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信息发布、组织申报、校内预审及上报,并负责科研项目的分类分级管理;

(5)负责办理学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以及科技开发项目合同的审查签订、登记和管理工作,做好与企业科技合作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开发项目的组织以及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科研项目研究过程及其经费使用的管理工作。

(7)负责执行学校“六大人才计划”中的“博士导研计划”和“海外导师导研导教计划”,负责两大人才计划的申报、考核、验收等管理工作;

(8)协助人事管理部门开展博士工作站的相关管理工作;

(9)引导学生参与教师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为学生提供实践锻炼机会,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实现全过程育人。

(10)负责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奖励和学生参与教师科研的奖励的管理。

(11)负责学术成果登记备案管理。

(12)负责科研项目相关宣传推广工作。


(二) 学风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

1. 学术规范管理科

(1)负责制定学校学术道德规范、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的总体规划,通过制定规划,明确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为科研育人和科研诚信教育提供指导和依据。

(2)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提交学校学术道德与伦理委员会讨论审议,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过程中,加强对学生的警示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强化科研诚信教育。

(3)结合学校学风建设的实际情况与存在的问题,总结典型案例,指导和推进学风建设。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教育学生引以为戒,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推动科研育人。

(4)强化对教职员工、学生的科研诚信教育,维护学术道德,遵循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2. 学术伦理管理科

(1)负责制定学校伦理工作规程,完善体系建设,通过完善伦理工作体系,加强对学生的学术伦理教育,引导学生在科研活动中遵循伦理原则,强化科研育人。

(2)审查学校有关生物与医学实验、项目、论文及科研成果,注重培养学生的生物与医学伦理意识,确保学生的科研实验符合伦理要求,落实科研诚信教育。

(3)受理科学实验触及伦理问题的举报,调查和认定后提交伦理委员会讨论审议。


(三) 产学研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

1. 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1)负责制定学校产学研合作管理办法,做好产学研统计归档工作。

(2)负责校企合作工作,制订校企合作政策措施,开展工作管理,牵头组织落实校级合作项目引进等工作。在合作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注重引导学生了解企业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推动全员育人。

(3)负责与企业、科研单位的联系交流工作,建立定期、有效的联络机制,面向行业企业、科研单位宣传学校优势,寻求合作项目,开展技术、服务交流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相关交流活动,拓宽学生视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落实全方位育人。

(4)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等的制订。

(5)负责学校各类科技成果的推广转化及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实施等管理工作。鼓励学生参与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和成长,强化科研育人。

(6)负责协助与校外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的对接工作。

(7)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的组织谋划、申报与管理。

(8)负责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相关宣传推广工作。

2. 知识产权管理科

(1)负责制定学校知识产权政策、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工作流程;建立学校知识产权评估、审批与奖励体系。

(2)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推广工作,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知识产权素养,引导学生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推动科研诚信教育。

(3)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的申报与管理工作,对学校师生的知识产权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批复、分类、归档。

(4)负责与地方政府的科技、知识产权等管理部门接洽,组织申报和管理国家与地方的科技(专利)计划项目。


(四) 综合科主要职能

(1)负责部门日常事务的督办督查、综合协调、对外联络;

(2)负责组织和管理校级学术活动,协调各二级单位举办校级“学者讲坛”、“青年教师讲坛”和“企业家讲坛”等讲座、研讨会;负责开展学校“科技月”、“学术月”、学术沙龙等。通过组织学术活动,为学生提供学习、交流和开拓视野的平台,培养学生的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推动科研育人。

(3)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统计、科研业绩评价、科研奖励申报管理工作;

(4)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和实验材料归档工作;

(5)负责学校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科技统计,为师生提供科研管理的数字化信息管理服务,推动科研服务育人;

(6)负责部门公文、宣传、人财物档案、印信、后勤保障和会务接待等综合事务。


(五) 挂靠机构主要职能

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术委员会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学术道德与伦理委员会是学校学术道德、学风建设等相关事务的咨询和审议机构。学术道德委员会弘扬学校优良的学术风气,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鼓励学术创新,按照有关规定及学校委托,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纠纷的举报并进行调查和认定。

生物与医学伦理委员会是对学校生物与医学研究和相关技术应用及其成果进行伦理审查的专门机构。生物与医学伦理委员会规范学校师生开展生物或医学实验,尊重和保护受试对象的合法权益,保证实验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规范伦理审查和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对学校的有关生物与医学实验、论文及科研成果进行审查,避免出现科学实验触及伦理问题。


各相关业务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科技管理相关联系人:黎滟滟

学术道德与伦理相关联系人:池宝莲

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联系人:潘会然

综合事务管理相关联系人:曹将忠


联系电话:020-87211830,0769-82676871

联系邮箱:gzxhxykyc@163.com


更新日期: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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