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工作职责介绍

作者: 时间:2018-04-04 点击数:

 科研处是我校执行国家科技政策法规、落实国家科研发展方针,对全校各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实施管理的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主要职能为:负责全校的科学研究、科研奖励、知识产权管理、科研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科研平台建设、科研团队建设、学术活动(讲座、论坛、研讨会、沙龙、科技月和学术月等)、学术交流、科普活动、学术道德、学术伦理和学风建设等工作;同时协助管理学校设置的科研机构,如粤港澳应用数学中心东莞分中心(筹)等高层次科研创新平台等。

 内设机构为产学研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副处级)、学术学风管理办公室(副处级)、科技管理科、综合科,及三个挂靠机构: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与伦理委员会、生物与医学伦理委员会。

 (一) 产学研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

1. 负责制定学校知识产权的政策、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工作流程;建立学校知识产权评估、审批与奖励体系。

2. 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3. 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的申报与管理工作,对学校师生的知识产权申请资料进行审核、批复、分类、归档。负责与地方政府的科技、知识产权等管理部门接洽,组织申报和管理国家与地方的科技(专利)计划项目。

4. 负责学校各类科技成果转化、转让,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实施等管理工作。


(二) 学术学风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能

1. 贯彻、落实国家及教育部学风建设有关精神,制定全校学术道德规范和学风建设的总体规划。

2. 结合学校学风建设的实际情况与存在的问题,总结典型案例,指导和推进学风建设。

3. 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提交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讨论审议


(三) 科技管理科主要职能

1. 研究和制定学校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和科研政策,负责开展项目发展规划、项目组织及科研绩效评价。

2. 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下达的各类国家级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负责教育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下达的各类省部级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负责广州市及各厅局级计划项目等申报与管理;及其他各类纵向项目申报及管理。

3. 负责横向项目管理,如各类企事业(含境外企业)委托项目申报与管理;校地、校企科研项目合作等。

4. 负责执行学校“六大人才计划”中的“博士导研计划”和“海外导师导研导教计划”,负责两大人才计划的申报、考核、验收等管理工作。

5. 负责校级学术活动组织和管理,协调各二级单位举办校级“学者讲坛”、“青年教师讲坛”和“企业家讲坛”等讲座、研讨会;负责开展学校“科技月”、“学术月”、学术沙龙等。

6. 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统计、科研业绩评价、科研各类奖励的规划、申请及管理工作。

7. 协助人事处开展博士工作站的相关管理工作。


(四) 综合科主要职能

负责督办督查、综合协调、对外联络;院系目标管理、发展能力评估及校内科研奖励;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科技统计;公文、宣传、人财物档案、印信、后勤保障和会务接待等综合事务。


挂靠机构主要职责

学术委员会是学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术委员会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学术道德与伦理委员会是学校学术道德、学风建设等相关事务的咨询和审议机构。学术道德委员会弘扬学校优良的学术风气,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鼓励学术创新,按照有关规定及学校委托,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纠纷的举报并进行调查和认定。

生物与医学伦理委员会是对学校生物与医学研究和相关技术应用及其成果进行伦理审查的专门机构。生物与医学伦理委员会规范学校师生开展生物或医学实验,尊重和保护受试对象的合法权益,保证实验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规范伦理审查和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对学校的有关生物与医学实验、论文及科研成果进行审查,避免出现科学实验触及伦理问题。


各相关业务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联系人:潘会然

科技管理相关联系人:黎滟滟

综合事物管理相关联系人:曹将忠

联系方式:020-87211830,gzxhxyk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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